一、工作委员会委员产生:
1、良渚博物院志愿者服务社的成员为良渚博物院全体志愿者。常设机构为在良渚博物院领导下的工作委员会。
2、工作委员会由总队长、分队长、理事组成,经志愿者推选产生,每年改选一次,可连选连任。
3、委员因故退出工作委员会,服务社社将酌情及时增补委员。
二、工作委员会具体岗位及职责:
1、展览教育服务队:总队长1名
主要工作:1.全权负责服务社的内部组织管理与协调;
2.负责处理服务社的各类突发事件;
3.受理各方意见;
4.组织服务社各类内部活动及外部交流活动;
5.组织服务社各项会议;
2、综合服务队:队长1名,干事2名
主要工作:1.负责日常管理工作,志愿者排班、岗位的调度;
2.负责落实领队制度;
3.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工作;
4.统计志愿者常规服务时数;
3、活动策划队:队长1名,干事2名
主要工作:1.配合博物院展教工作开展各类社会教育活动;
2.负责服务社对内对外各项活动的策划实施;
3. 组织临时项目小组,落实重大工作任务。
4、文宣队:队长1名,干事2名
主要工作:1.负责草拟各项文书和会议记录;
2.负责志愿者注册,档案管理,每月汇总各分队服务时数,季度公布;
3.配合活动策划组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;
8.根据工作委员会例会决议草拟并修改志愿者服务社章程及细则;
三、附则:
1、本章程于2012年03月1日起生效。
2、本章程修改权归良渚博物院志愿者服务社工作委员会。
3、本章程解释权归良渚博物院志愿者服务社。
良渚博物院志愿者服务社拟
2012年3月1日